陕西规范保健品企业日常监管【开云·app】
发布时间:2024-11-26 07:46:02点击量:488
本文摘要:为更进一步强化对保健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具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了《保健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以下全称《办法》),从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以及创建完备企业信息档案等方面不作了明确规定。为更进一步强化对保健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具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了《保健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以下全称《办法》),从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以及创建完备企业信息档案等方面不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全省保健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市局的日常监管工作展开指导、督查,采行巡查、抽验、抽查等方式对保健品生产、流通活动展开监督检查;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保健品生产、流通的日常监督检查。省局每年对全省生产企业展开抽验,覆盖率不少于30%;市局每年对辖区内所有保健品生产企业、保健品流通杂货及专营企业最少展开2次监督检查,对其他保健品流通企业展开抽验,覆盖率不少于20%;县区局每年对辖区内所有保健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监督检查皆不应指派2名以上检查员。
《办法》具体了还包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流通企业、保健用品经营企业总计26项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规定新的开设的保健品企业、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以及有被检举或因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追踪检查不少于2次。据报,该《办法》自2014年8月25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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